上帝作為的奇妙及其智慧的高深,絕非人類所能窺測。基督何以成了肉身,取了奴仆的形像,來到世上,此中奧秘的道理,我們只有向全知全能的上帝敬拜感恩,卻不能用我們有限的理智來妄加窺測。我們只能和保羅一同敬服贊美說︰「深哉﹗上帝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尋﹗……」(羅一一33一36)
關于救恩的真理,福音的奧秘,眾先知乃是靠著天上差來的聖靈,得了啟示,才能傳講;我們不應自以為聰明,用我們無知昏昧的心來妄加測度;只能就他啟示給世人的,來虛心追求,誠心接受。歐文約翰(John Owen)在其名著《基督榮耀的奧秘》(The Glorious Mystery of the Person of Christ)一書中嘗作嚴重的警告說︰「那些未蒙福音光照,永遠要沉淪在黑暗地獄中的失喪的靈魂,雖是心地剛硬,不肯相信;但是上帝無量榮耀的智慧,對于因信得救蒙福之人所得的果報,及其滿有榮光的大喜樂,終必傳報到地獄。那時那些堅拒不信、永遠滅亡的靈魂,卻終不能再『充耳不聞』;他們雖不明白,卻是無法否認」﹗路加福音第十六章所描寫的那位在火焰裡痛苦萬狀,向亞伯拉罕哀號的大財主,便可作一切拒絕神恩、不信福音者的殷鑒﹗
自從罪惡進入世界,我們那原來聖潔的上帝的形像,便遭毀壞;從此人類不但被剝奪了永遠與神同享的福樂,並且喪失了重新恢複這種地位和福樂的能力。不但如此,由于罪惡的侵擾,人類不複能遵行上帝的律法,遂使上帝用其無窮智慧所創造的至善至美的,萬物和諧的世界,根本改觀,完全失去上帝的榮耀。上帝為滿足其公義的要求,唯一的辦法,自當按照人類的罪惡,加以應得的製裁和處罰。果真這樣,世界人類勢必永遠淪亡。但是,上帝本其無限的慈愛,卻又不愿一人沉淪,而愿萬人悔改。在這種情況之下,上帝究用何種方法,才能使他的公義和慈愛,均得兼顧,使人類恢複原有上帝的形像,使神得到榮耀呢?
最簡單的答案,當然是要人類服從上帝。但這乃是絕不可能之事。因為,一則,人類因其犯罪墮落的結果,已經完全失去其服從上帝的能力,因為人類服從上帝的能力,乃寓于其原有的上帝形像之內,而這已因犯罪而失去。伯拉糾派(Pe1agius)以為人類可以自救,這種道理,正仿佛魔鬼的試探,使人以為悖逆上帝以后,便可得到新的亮光和智慧(參看創三5)。魔鬼說︰「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惡」。這顯然是最足誘惑世人的嚴重的異端。而一般道學家徒憑存心養性的工夫,明心見性的幻想,以為這樣便可「止于至善」,「天人合德」,實和伯拉糾異端,異曲而同工。二則,事實上人類犯罪以后,其生命已和上帝完全脫離關系;並且與神為敵,甘心背道。他們非但沒有行善的能力,而且尤無行善的心愿。易言之,人類墮落以后,既已沒有絲毫對神的愛心,自根本無從發生皈向上帝的心愿(以是佛教信徒之「迥向發愿」,終必歸于虛空﹗)。退一萬步言,縱使人類能夠行善,仍難滿足上帝公義的要求。因為我們的義,在神面前,乃是污穢(參看賽六四6)。何況行善乃是做人的本分,絕不能藉行善來抵消以往的罪惡。尤有進者,數千年來,撒但一貫的惡計,乃是要叫人類自負自義,認為人性本善,有行善的能力,有自救的 辦法,從而藐視上帝榮耀的智慧和救贖的恩典。
人類既不能自救,然則,人類究竟如何才能免受永刑的痛苦,而恢複其原有的上帝榮耀的形像呢?我們須作更深一層的探究,從上帝無限的仁慈和智慧中得到解答。
第一,人類複興的條件,必須作在人的本性裡面。經雲︰「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來二14)又雲︰「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耶穌基督)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羅五19)「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複活也是因一人而來」(林前一五21)。我們要從滅亡中、罪惡中救贖出來,這救贖的工作,必須作在我們本性──那犯罪的本性裡面。所以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必須是成了肉身來的(約壹四2);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取得我們一樣的本性。這便是上帝救世的無限仁慈和智慧了。
第二,那複興的本性,必須出自人類始祖同一個本源。所以,福音裡面,描述耶穌基督──人類救主的家譜,不僅追溯到亞伯拉罕,而且追溯到亞當;這乃表明我們救主,乃是同出一個本源,具有人類同樣的本性。所以聖經裡面關于救世福音最初的啟示(即所謂「預表福音Protevangelism),便說那位救主應是「女人的后裔」(創三15)。希伯來書又說︰「那使人成聖的,和那些得以成聖的,都是出于一;所以他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來二11)。
第三,救主雖也成了血肉之體,和我們有一樣的人性,但卻沒有我們的罪性。因為,他的降生,非同普通人類,出于自然的程序;他乃是出自至高者的大能,由聖靈感孕,由童貞女所生。
以上三點,只是說明救主的人性;但是,倘使救主僅是一個尋常的人,僅僅具備人性,則救贖工作,仍是無法完成。因此,我們還要從另一方面來探究。我們的救主,不僅具有真正的人性,同時又具備真正的神性。這乃是一個敬虔的奧秘,亦是我們信仰之基本。
第一,救主必須是真人,又須是真神。基上所言,欲求人性之複興,人類得救贖,其先決條件,必須順從上帝,遵行其律法,以更大的榮耀歸于上帝。擔任這項救贖工作的,必須具備神性,使他的順從,具有無量的價值和功果。
第二,一個普通人的順從,充其量,只能對其本身有益,絕對沒有救世的功能(釋迦雖號稱積「無量功德」;但其臨終遺言,卻囑門徒,須求自救)。救主的順從,則不是為他自己,因為他原來乃超過律法,他的順從,乃是為補贖人類的悖逆。救主耶穌,他本有上帝的形像,乃是自己卑微,為女子所生,生在律法以下(加四4),而且存心順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為要拯救罪人。
第三,人類的複興,必須恢複到人類沒有犯罪墮落以前的境地和尊嚴。儒釋道各家的存心養性,明心見性,修心煉性的工夫,都是想回到這種境地和尊嚴的企圖。殊不知一切受造之物,都服在虛空之下,受了敗壞的轄製(羅八20),所以他們「人天合一」(儒)、「立地成佛」(釋)、「歸真返仆」(道)的心愿,畢竟只是歸于虛幻。于此,人類應根本覺悟,一個尋常受造的人,絕難重行恢複其已失的榮耀的境界。那能救贖人類,複興人類的救主,必然是,而且應當是真神。
基上而觀,人類的救主,耶穌基督,乃是真人又是真神,這乃是上帝無量的智慧,偉大敬虔的奧秘,絕非人智所能窺測的。關于此義,當于以下各章,分別詳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