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伯拉糾派

伯拉糾主義(Pelagianism),誠如耶羅姆(Jerome)說,乃是教會裡最初發生的有組織的自救論,實為畢達哥拉斯(Pythagoras)和芝諾(Zeno)的異端;事實上乃是盛行在希臘斯多亞(Stoic)的倫理哲學的結晶,滲透到教會裡面。這種異端,支配了教會裡很多人的思想。他們的基本原則,乃是認為人有全備的才能,實踐他的意旨,因此他們有完全的信心,並且宣告,人的才能,乃是可以完全勝任,履行他應負的責任。伯氏高抬世人,把他的道理系統化,成為一家之言,大倡他的人類自救論。

這種學說,一方面否認始祖亞當的犯罪墮落對于世人的影響。他們根據此說,于是又說,人類不受始祖罪惡的沾染;充其量,亞當只是給世人一個壞的榜樣,除非有人自愿選擇,我們不必效法他。易言之,人類可以不犯罪,也是力能遵行上帝的律法。複謂行善守法的能力,不但不受亞當的影響,即是我們自己所犯的罪,也不會妨礙以后行善的能力。朱理安(Julian  of  Eclanum)說︰「無論在犯罪以后,或犯罪以前,人的本性都是完善的。」無論何人,可以由其自決自愿,不要犯罪,可以終生一直完善。

在另一方面,這種學說又否認上帝的恩典,以為無需上帝的幫助,世人乃有全備的能力,滿足一切公義的要求。他們曲解恩典,使它完全失去聖經裡面含蓄的原義,──所謂恩典乃是上帝賦予人類的一種不可剝奪的自由意志,上帝又複令人類運行這種自由,做好的事情。人類絕對能夠自救,無需上帝的恩典,作內在的助緣。此乃教會裡第一種倡導的自救論的異端邪說。此于上章已加論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