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谦卑

属灵的情感经常伴随着属灵的谦卑而存在

属灵的谦卑是一个基督徒感觉到自己是多么地不完全、多么地可憎,而使他贬抑自己并唯独高举神。同时,也有另一种的谦卑,我们可称之为律法上的谦卑。律法上的谦卑是不信者才有的经验,神的律法在他们的良知里运行,且使他们意识到自己是多么地罪恶与无助。然而,他们并未认识到罪性可憎的本质,或放弃在他们心中的罪、降服于神。他们好象是受到胁迫才会低声下气,但他们并无谦卑的实质;他们所感受到的是每一个恶人与魔鬼在审判之日都会感受到的∶有罪、卑下,且不得不承认神才是对的,但他们仍不悔改。

相反的,属灵的谦卑流露出真基督徒对神圣洁之美与荣耀的感受。属灵的谦卑使他因为他的罪,而感觉到在自己里面是多么卑劣、可鄙,这使他甘心乐意地俯伏在神脚前,舍己弃罪。

属灵的谦卑是真宗教的本质。缺乏属灵谦卑的人,不管他们的经历有多奇妙,都不是真基督徒。圣经中充满了此种谦卑之必要性的见证∶“耶和华靠近伤心的人,拯救灵性痛悔的人”(诗三十四∶18),“神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神阿,忧伤痛悔的心,你必不轻看”(诗五十一∶17),“耶和华如此说,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脚凳……但我所看顾的,就是虚心痛悔,因我话而战兢的人”(赛六十六∶1~2),“虚心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太五∶3)。另外,也可参阅路加福音十八章9至14节,法利赛人与税吏的比喻。

属灵的谦卑是基督徒舍己的要素。这包含两部分∶首先,一个人必须舍弃他属世的倾向,放弃所有罪中之乐。第二、他必须舍弃他天然的自义与自我中心。第二部分是最难做到的。许多人只完成第一步而未做第二步,他们虽已拒绝肉体的享乐,却享有骄傲的邪恶乐趣。

当然,骄傲的伪君子会假装谦卑,但通常做得不好。他们的谦卑通常在于向别人表明自己是多么的谦卑,他们会这么说∶“我是圣徒中最小的”,“我是贫穷可鄙的受造物”,“我的心比魔鬼更坏”等等。他们说这些话,是希望他人视他们为杰出的圣徒;如果别人也用这些话来说他们的话,那他可是会被触怒的!

属灵的骄傲是非常狡猾的,它以谦卑伪装自己,但有两个标志会让他们露出马脚∶

一、骄傲的人在属灵的事上常会与别人比较,并觉得自己比别人好。他渴望在神的百姓中居领导地位,并希望自己的意见能成为每个人的律法;他要其他的基督徒仰望他,且在宗教的问题上以他为马首是瞻。

真正谦卑的人恰与此相反。他的谦卑使他认为别人比自己强(腓二∶3)。站在职司教导的地位上,对他而言是不自然的,就如摩西一样(出三∶11~四∶7),他宁愿听而不是说(雅一∶19),而且当他非得要说法时,他不是以一个大胆的、有自信的方式说话,而是恐惧战兢地;他并不喜欢行使权利统御别人,他宁可追随而非领导。

二、另一个属灵骄傲的确切标志,就是骄傲的人非常看重自己的谦卑,但是真正谦卑的人却认为自己是非常骄傲!

这是因为骄傲的人和谦卑的人对自己有不同的看法。我们衡量一个人的谦卑,是根据我们对他的尊严和伟大,有一正确、适当的看法。如果一个国王跪下替另一个国王脱鞋,我们会认为此一行为是自贬身价,如此行的国王也会作如是想;但相反的,如果一个奴仆跪下脱国王的鞋,没有一个人会认为这是一个伟大的自贬行为,或是伟大谦卑的表示;这个奴仆本身也不会如此想,除非他是荒谬的自负。如果事后,他夸耀自己为国王脱鞋是表现了多么伟大的谦卑,那每个人都会嘲笑他∶“你以为你是谁?”他们会说∶“你竟认为替国王脱鞋,对你而言是非常的谦卑。”

骄傲的人就象这个自负的奴隶。他认为在神面前承认自己的不配是谦卑的伟大标志,这是因为他速度自我膨胀,对他而言承认自己的不配是多么谦卑的表现!如果他对自己看得更清楚,他反而会为自己没有在神面前更谦卑而感到吃惊与羞愧。

真正谦卑的人,从未感觉自己在神面前已经足够降卑了。无论他弯得多低,他都觉得应再弯得更低;他总是感觉他站在神面前,是过于他所当站的位置,他看自己所站的位置,再看他所当站的地方,还有一大段距离,他称这距离为“骄傲”。对他而言,过大的是他的骄傲,而非他的谦卑。倒在神脚前的尘土中,对他而言并非是谦卑的伟大标志,他认为那正是他的归属。

读者们,不要忘了把这些事情应用到你自己身上。当某人自以为他是比别人更好的基督徒时,是否触怒到你?你是否认为他真是骄傲,而你比他更谦卑?那么请小心,免得你以谦卑为傲!请你省察自己。如果你得到的结论是∶“没有一个人象我这般充满罪恶”,不要以此为满足,要想想你是否因此而认为自己比别人更好?你对于你的谦卑是否看得太高?如果你说∶“不,我并未高看我的谦卑,我认为我和魔鬼一样的骄傲”,那么,请再省察自己一下;可能你会因你并未对自己的谦卑评价过高而又感到骄傲了。你可能会为承认自己是多么骄傲而感到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