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謙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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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靈的謙卑是一個基督徒感覺到自己是多么地不完全、多么地可憎,而使他貶抑自己並唯獨高舉神。同時,也有另一種的謙卑,我們可稱之為律法上的謙卑。律法上的謙卑是不信者才有的經驗,神的律法在他們的良知裡運行,且使他們意識到自己是多么地罪惡與無助。然而,他們並未認識到罪性可憎的本質,或放棄在他們心中的罪、降服于神。他們好象是受到脅迫才會低聲下氣,但他們並無謙卑的實質;他們所感受到的是每一個惡人與魔鬼在審判之日都會感受到的︰有罪、卑下,且不得不承認神才是對的,但他們仍不悔改。 相反的,屬靈的謙卑流露出真基督徒對神聖潔之美與榮耀的感受。屬靈的謙卑使他因為他的罪,而感覺到在自己裡面是多么卑劣、可鄙,這使他甘心樂意地俯伏在神腳前,舍己棄罪。 屬靈的謙卑是真宗教的本質。缺乏屬靈謙卑的人,不管他們的經歷有多奇妙,都不是真基督徒。聖經中充滿了此種謙卑之必要性的見証︰「耶和華靠近傷心的人,拯救靈性痛悔的人」(詩三十四︰18),「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阿,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詩五十一︰17),「耶和華如此說,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腳凳……但我所看顧的,就是虛心痛悔,因我話而戰兢的人」(賽六十六︰1∼2),「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太五︰3)。另外,也可參閱路加福音十八章9至14節,法利賽人與稅吏的比喻。 屬靈的謙卑是基督徒舍己的要素。這包含兩部分︰首先,一個人必須舍棄他屬世的傾向,放棄所有罪中之樂。第二、他必須舍棄他天然的自義與自我中心。第二部分是最難做到的。許多人只完成第一步而未做第二步,他們雖已拒絕肉體的享樂,卻享有驕傲的邪惡樂趣。 當然,驕傲的偽君子會假裝謙卑,但通常做得不好。他們的謙卑通常在于向別人表明自己是多么的謙卑,他們會這么說︰「我是聖徒中最小的」,「我是貧窮可鄙的受造物」,「我的心比魔鬼更壞」等等。他們說這些話,是希望他人視他們為傑出的聖徒;如果別人也用這些話來說他們的話,那他可是會被觸怒的﹗ 屬靈的驕傲是非常狡猾的,它以謙卑偽裝自己,但有兩個標志會讓他們露出馬腳︰ 一、驕傲的人在屬靈的事上常會與別人比較,並覺得自己比別人好。他渴望在神的百姓中居領導地位,並希望自己的意見能成為每個人的律法;他要其他的基督徒仰望他,且在宗教的問題上以他為馬首是瞻。 真正謙卑的人恰與此相反。他的謙卑使他認為別人比自己強(腓二︰3)。站在職司教導的地位上,對他而言是不自然的,就如摩西一樣(出三︰11∼四︰7),他寧愿聽而不是說(雅一︰19),而且當他非得要說法時,他不是以一個大膽的、有自信的方式說話,而是恐懼戰兢地;他並不喜歡行使權利統御別人,他寧可追隨而非領導。 二、另一個屬靈驕傲的確切標志,就是驕傲的人非常看重自己的謙卑,但是真正謙卑的人卻認為自己是非常驕傲﹗ 這是因為驕傲的人和謙卑的人對自己有不同的看法。我們衡量一個人的謙卑,是根據我們對他的尊嚴和偉大,有一正確、適當的看法。如果一個國王跪下替另一個國王脫鞋,我們會認為此一行為是自貶身價,如此行的國王也會作如是想;但相反的,如果一個奴仆跪下脫國王的鞋,沒有一個人會認為這是一個偉大的自貶行為,或是偉大謙卑的表示;這個奴仆本身也不會如此想,除非他是荒謬的自負。如果事后,他夸耀自己為國王脫鞋是表現了多么偉大的謙卑,那每個人都會嘲笑他︰「你以為你是誰?」他們會說︰「你竟認為替國王脫鞋,對你而言是非常的謙卑。」 驕傲的人就象這個自負的奴隸。他認為在神面前承認自己的不配是謙卑的偉大標志,這是因為他速度自我膨脹,對他而言承認自己的不配是多么謙卑的表現﹗如果他對自己看得更清楚,他反而會為自己沒有在神面前更謙卑而感到吃驚與羞愧。 真正謙卑的人,從未感覺自己在神面前已經足夠降卑了。無論他彎得多低,他都覺得應再彎得更低;他總是感覺他站在神面前,是過于他所當站的位置,他看自己所站的位置,再看他所當站的地方,還有一大段距離,他稱這距離為「驕傲」。對他而言,過大的是他的驕傲,而非他的謙卑。倒在神腳前的塵土中,對他而言並非是謙卑的偉大標志,他認為那正是他的歸屬。 讀者們,不要忘了把這些事情應用到你自己身上。當某人自以為他是比別人更好的基督徒時,是否觸怒到你?你是否認為他真是驕傲,而你比他更謙卑?那么請小心,免得你以謙卑為傲﹗請你省察自己。如果你得到的結論是︰「沒有一個人象我這般充滿罪惡」,不要以此為滿足,要想想你是否因此而認為自己比別人更好?你對于你的謙卑是否看得太高?如果你說︰「不,我並未高看我的謙卑,我認為我和魔鬼一樣的驕傲」,那么,請再省察自己一下;可能你會因你並未對自己的謙卑評價過高而又感到驕傲了。你可能會為承認自己是多么驕傲而感到驕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