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對神的確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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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開端所引的聖經經文︰「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前一︰8)。 真基督徒對福音真理有一個堅固、有力的確信,他不再猶疑于兩個論點之間;對他來說,福音不再有可疑或只是可能的真理,而在他心中成為堅定、無可置疑的。福音中那偉大而屬靈的、奧秘和不可見的事,就象一個強有力的實體深深地影響他的心靈;他不僅僅只是有耶穌是神兒子的看法,而是神開啟了他的眼,看見了情形果真是如此。至于耶穌教導有關神、神的旨意、救恩以及天堂的事,這個基督徒也知道這些是不容懷疑的事實,所以這些都會在他們內心和言行舉止上產生實際的影響。 從聖經中也明顯地看到,所有真基督徒都對屬神之事有如此的確信。我只提幾處經文︰「耶穌說『你們說我們是誰?』西門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耶穌對他說︰『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太十六︰15∼17),「你從世上賜給我的人,我已將你的名顯明與他們。他們本是你的,你將他們賜給我,他們也遵守了你的道。如今他們知道,凡你所賜給我的,都是從你那裡來的;因為你所賜給我的道,我已經賜給他們;他們也領受了,又確實知道,我是從你出來的,並且信你差了我來」(約十七︰6∼8),「為這緣故,我也受這些苦難;然而我不以為恥,因為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能保全我所交付□的,直到那日」(提后一︰12),「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約壹四︰16)。 有許多宗教經歷不能叫我們得到這種確信。許多所謂的啟示雖然很感動人,但不能使人產生確信。這些啟示對于一個人的態度、舉止,不能產生持久性的改變。有些人雖然有這些經歷,卻在他們日常生活中,看不出因著對無限、永恆實體之確信,所產生的實際影響。他們的情感只燃出一陣火花,不久就消滅了,沒有留下持久的確信。 容我們假設一個人,他的宗教情感是出于很強的自信,確信基督教是真實的。這樣,他的情感就是屬靈的嗎?不一定。事實上,他的情感仍是非屬靈的,除非他的確信是合理的。所謂「合理的確信」,是說建立在真實的証據以及充分理由之上的確信。其他信仰的人們,對他們的宗教真理也能有強烈的確信;往往他們接受他們的宗教,僅因他們的父母、鄰居和國家是這么相信的。假如一個自稱基督徒的人除了這點以外,再沒有其他的信仰基礎,那么,他的宗教信仰只不過是根據傳統,不比其他那些人好到哪裡。無疑地,基督徒所信的真理是更好的,但是如果他的信仰只是來自傳統,那么這信仰的本身和其他人所信之宗教也沒什么區分了。從這樣的信仰而來的情感,也不見得優于其他信仰的宗教情感。 此外,我們再假設一個人,他相信基督教不是來自傳統,而是根據理性與論証,那末,他的情感是屬靈的嗎?我再說,這也不一定。非屬靈的情感也可能來自合理的信仰。除了合理以外,信仰的本身也必須是屬靈的。事實上,這也就是為什么有些人會因理性上的論証,而在理智上相信基督教是真宗教,可是那個人卻仍未得救。行邪術的西門在理智上相信了(徒八︰13),但仍舊「在苦膽中被罪惡捆綁」(徒八︰23)。理智上的信仰必能產生情感,正如「鬼魔也信,卻是戰驚」(雅二︰19),但這種情感不是屬靈的。 對真理的屬靈確信,唯獨來自屬靈的人。惟有當神的靈光照我們的心思,使我們明白屬靈的真實性時,我們才能對真理有屬靈的確信。切記,屬靈的認知是指著對屬靈之事聖潔之美的內在感受。我現在要描述一下,這些認知如何使我們確信屬靈的真實性。 神是獨一的,全然不同于所有受造之物;是神的美好--比神自己其他屬性更令□全然不同于其他之物。所以當基督徒看見基督信仰之美時,也就是看見神在其中。所見神聖之美就是神主要的特性,這就給予基督徒一個自覺的知識,就是基督的福音是來自神。他不需要經過複雜的論証而信服,這論証是簡單的︰他把握住福音的真理,是因為他看見了神的榮美。 福音許多極重要的真理,就在于它的屬靈之美。因人類不能看見這種美,所以他不相信這些真理也是不足為奇的。舉幾個例說明一下︰除非我們見到聖潔之美,我們對罪惡的丑陋是盲目的。結果,我們不會了解聖經所言人類罪性的可怕。唯當聖靈賜給人能品嘗聖潔之美與罪惡之苦毒的能力時,這個人才能看見並感受到自己內心完全的墮落。唯獨這樣,才能使我們真知道聖經所言有關人性之敗壞、人類需要救主及神的大能改變更新人們的內心……,這些話都是真的﹗這也讓我們知道,神在懲罰罪惡時是公正的,人們無能為自己贖罪。這種對聖潔之美的感受,也能使我們看見聖經所啟示給我們的基督之榮耀,我們才能知道贖罪的無限價值及福音救法之優越性。我們看到人們的喜樂乃在于聖潔,我們感受到天堂無法形容的榮耀。只有當我們接受了我所提的這些感受屬靈榮美的靈覺時,所有這些事的真理就向人顯明了。 如果對福音真理的堅信不是來自這種對神之榮美的感受,那么大多數人將永不會相信真理。學者、研究人員可以根據歷史証據而相信,但這對我們大多數人是辦不到的。歷史上的証據需要許多聖經以外的歷史作品的知識,聖經與這些歷史作品相比較,就可以看出聖經是可靠的、具有歷史人物與事件的見証,就算是這樣,除學者以外,誰還會去做這種比較呢?若一個非信徒在相信之前必須先成為歷史學家,又有多少人能信主呢?我們相信聖經之前,必先經過一段漫長且艱辛之過程來學習非聖經的歷史作品嗎?神果真要我們在合理地確信福音真理上,經過這么多困難嗎? 事實上,很少人是如此相信基督教的。過去絕大多數的基督徒目不識丁,但是他們相信了,且信得很正確。他們的信仰也不是仰賴學者和歷史學家所告訴他們的。若是聽了學者專家之言而信的,也不過是人的想法,而不是神的話語所要求的全然確信。「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漓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來十︰22),「要叫他們的心得安穩,因愛心互相聯絡,以致豐豐富富在悟性中有充足的信心,使他們真知神的奧秘,就是基督」(西二︰2)。我們無法從學者、歷史學家所告訴我們的資料中獲得如此的肯定、確信;相反地,是神自己將這些賜給我們。他開啟我們的眼睛,讓我們看見福音中無法言喻的美麗和聖潔的榮耀;在其中我們看見了神,此証據是完全可信服的。屬血氣的人對此瞎了眼,就如同未受教育的人對詩詞歌賦的優美茫然無知是一樣。然而,一個屬靈的基督徒看見並且嘗到福音榮美的喜樂,這融化了他一切的懷疑,且叫他確知福音是真的。 我並不是說每位基督徒一直都會有這種程度的屬靈確知。我們獲得福音真理的確信,因我們見到福音屬神的優美,但有時我們的眼目會變得模糊。只要我們的確知是活潑有力的,我們所需要的只是對基督之榮美,有一更清楚的見解。 再者,我並不是說歷史証據及其他基督教的論証是毫無用處的。我們也應當重視這些証據,它們會使非信徒認真看待基督教,同時它們也堅固信徒的信心。它們所作不到的,是產生屬靈的確定,唯有見到屬靈之事的榮美,才能產生屬靈的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