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被神吸引

屬靈情感的目標,在于屬靈事物的可悅,不在于我們的自我利益。

我的意思並不是要從屬靈的情感中排除自我利益,乃是要將它放在次位。屬靈情感的主要目標,是在于屬靈事物本身的卓越與美好,並不在于我們的個人利益。

有人說所有的愛都是出于自愛。他們說,任何人愛神而毫不出于自愛之根,這是不可能的。他們說,任何一個愛神並渴望與神和神的榮耀相交的人,都是出于渴望自己的幸福、快樂,所以對神的愛是寓于渴望自己幸福(自愛)的根中。可是,說這些話的人,應該捫心自問︰一個人為何要將他的幸福寄望在與神和神的榮耀相交上呢?的確,這就是愛神的結果。一個人必須先愛神,他才會重視並以與神和神的榮耀相交為自己的幸福。

當然,有一種愛別人的愛是出于自愛,這是因別人的恩惠或禮物的吸引,而對那人產生一種愛;在這種情況之下,當然這個愛別人的愛,根本是出于自愛。不過完全不同的是,開頭有一件事物吸引我們喜愛另一個人,那是一種感激性質的表現,這性質本身是可愛的、美好的。

對神的愛若基本上是起源于自愛的、自利的,那在本質上這就不是屬靈的了。自愛全然是屬血氣的本質,這種本質天使有、魔鬼也有。所以如果只是出于自愛,就算不得是屬靈的;基督在路加福音六章32節講到了這種愛︰「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么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愛那愛他們的人。」

真正愛神的最深原因乃是因為神屬性的無上榮美,惟有這才是合理可信的事。使一個人或任何受造者顯得可愛的主要因素,是在于他的優點、長處,在神也是同樣的道理。神的屬性本身是無限地好、是無限地美、光明和榮耀。除非我們因為神的美善、榮美本身而愛神,否則我們如何能正確地愛神呢?人們對神的愛若是出于神對他們是很有用的原因,那這個愛一開始就錯到底了。他們只從他們自我愛好的觀點來看待神,他們不能欣賞感謝神本質的無限榮耀,而這才是一切良善、可愛的來源。

屬血氣的自愛也能向神和基督產生很多情感,卻不會感謝欣賞神本質的美善和榮耀。比如,自愛所能產生的僅僅是屬血氣的感謝;這是因對神的錯誤觀念而導致的,好象在神都是愛和憐憫,並沒有公義的報應;或好象因人的價值,神應該愛人。根據這些見解,雖然人對真神絲毫沒有愛,卻有可能愛他們自己想象中的那一位神。

再說,由于人缺乏對罪的認知,自愛便也能產生對神的愛。有些人對罪無厭惡感,不知道神無限的聖潔是與罪敵對的。他們以為神的標準不會高過他們的標準,所以他們與神相處得很好,也感覺對神有一種愛,可是他們所愛的是他們想象中的那一位神,並不是真實的神。另有些人只因他們蒙受了物質上的祝福,而使他們的自愛心對神產生一種愛,這算不得什么屬靈﹗

還有些人因他們堅定深信神愛他們,就感覺對神有活潑的愛。有的人經過極大的痛苦或對地獄的恐懼,猝然領悟相信神愛他們,赦免他們的罪,接納他為他的兒女。這種情況,或許籍著在他們想象中的一個意念或內在說話的聲音,或某些非聖經的方式發生的。如果你問這些人,神本身是不是可愛極美的,他們也許肯定地說是。其實他們對神的好感是他們自己想象的,是因他們已領受了神極大的祝福而構成的;他們以神為可愛,只因□已赦免並接納他們,多么愛他們並應許他們上天堂的緣故。這樣的信仰,當然容易使他們愛神並會說神是可愛的。一個對自我有益的任何事都會覺得可愛的。

聖靈在基督徒裡面產生對神真實屬靈的愛,是完全不同的。真正的基督徒不是先看神愛他們,而是他們先看見神的可愛,基督的優美和榮耀,他們的心靈被神抓住了,他們對神的愛是起源于這樣的看見。真實的愛以神為開始,並為了神自己的緣故而愛神。自愛以自我開始,愛神是為了自我的愛好、利益。

然而,我不是要大家以為,對神賜福的所有感恩只是出于屬血氣自私的事;屬靈的感恩也是有的,屬靈的感恩與只為自我利益的感謝,其差異如下︰

一、對神賜福的真感恩是為了愛神自己而涌出的。基督徒已看見神的榮耀,他的心被神的榮耀說抓住,所以他的心變得柔嫩,當這位榮耀的神賜恩惠祝福給他時,更是易受感動。我能以人間的生活舉例說明︰若有一個人雖然對于另一個人沒有愛,可是還會因對方所施與自己的恩惠感到感激。但對所愛的朋友、已有深厚感情的人,所表現的感激是大不相同的;當我們得到這樣朋友的幫助時,更增進我們對他們已有的愛。同樣,當我們蒙受這位偉大的神賜福是,更增強為愛□的善良和榮耀而有的愛。所以我們不能從屬靈的感恩排除所有的自愛︰「我愛耶和華,因為□聽了我的聲音,和我的懇求」(詩一一六︰1)。我們對神的愛是基于神自己的本性,我們對神的感恩是感謝他為我們所作、所預備的救恩。

二、屬靈的感恩不只是因神賜福的良善感動人心,乃是因神的良善是神屬性的榮美而感謝。神無比的恩典表現在救贖的工作上,發光于基督臉上,有無限的榮耀,基督徒看見這榮耀就大為喜悅。如一個罪人需要救恩基督徒個人有份于基督的工作,就能幫助他集中心志在基督的工作上。他看見神救贖的仁慈作為,使他全神貫注神良善的榮耀屬性。所以自愛促成屬靈的思考。

也許有人引用約壹四︰19所說︰「我們愛,因神先愛我們」來反對我所說的。他們認為我們愛神的首因,是我們知道神愛我們。我不同意這說法,我認為約翰的意思完全不是這樣的。他說的我們對神的愛,是神放在我們心中的,是他愛我們的一種標志。我們愛他,因為他仁慈地引導我們的心愛他。本乎這意義,「我們愛,因神先愛我們」,就等于說,我們得救,是因為當我們對他沒有愛的時候,他先愛我們。

我承認,我們還有其它愛神的經歷,因他先愛我們,可是對神必須以屬靈的愛,不僅是自私的愛。如神在耶穌基督裡對罪人的愛,是他的榮耀道德完美的主要啟示之一。神的愛在我們裡面,叫我們愛神道德的完美。再說,神對一個蒙揀選的愛,是顯明于他的悔改歸依基督,乃是神榮耀極大顯示,因此產生神聖屬靈的感恩。在這情形中,我們以聖潔、屬靈的愛來愛神,因他先愛我們。我們為何不以為這就是約壹四︰19所說的對神的愛,而不僅僅是自私的愛呢?

到此我們一直討論的是基督徒對神的愛。我所說的是等于基督徒的喜樂和喜愛神。對神有屬靈的喜愛,主要起因于對神的美善完全,並不是因他賜給我們的祝福;就是籍基督的救恩大為欣喜,因其救恩是神完美的榮耀啟示。基督徒當然因基督為他個人的救主而喜樂,可是這還不是他喜樂的最深原因。

假基督徒的情況就大不相同了﹗他們聽見神差他的獨生子,基督的愛使他愿為罪人死,基督的犧牲換得極大的祝福和應許給他的百姓,他們聽到后為此歡喜快樂,感覺很得意。但你若查看他們的快樂,你會發現,他們歡喜快樂是因為他們有這些祝福,這些祝福提升了他們;他們甚至喜悅揀選的教義,抬舉了他們的自愛而沾沾自喜,認為他們是天之驕子。他們的快樂全然為了他們自己,不是在于神。

假基督徒在快樂中,眼目所注視的全是他們自己。他們的心被他們自己的經歷盤據著,沒有神的榮耀、基督的榮美在內;他們總是在想,我所得的是多么了不起的經歷﹗多么偉大的啟示啊﹗多美好的經歷,我該告訴別人﹗他們以他們的經歷代替基督,不喜愛基督的榮美與豐盛,他們喜愛他們了不起的經歷。這些都顯示在他們的談論中,他們高談闊論自己。那真基督徒當他感受屬靈的火熱與活力時,喜愛談論神和基督並福音的榮耀真理。假基督徒滿口吹噓自己︰自己的奇妙經歷、神多么愛他們、他們的靈魂多么安全、他們如何知道他們將會上天堂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