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行為才是果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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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行為意指三件事︰ 一、基督徒行為的各個層面都受基督徒命令的管理、指導。 二、他把聖潔生活作為生命中的首要關懷,是他超過以前的工作和責任。 三、他不斷堅持這責任,直到人生的盡頭。 讓我們根據聖經來証實這三點︰ 一、真基督徒要求生活的每一領域都順服從神話語的命令︰「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約十五︰14),「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象他潔淨一樣。……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人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約壹三︰3,7),「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奸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林前六︰9∼10),「情欲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奸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加五︰19∼21)。 這種致力全然順服,並不意味只是消極的避免惡行,也意味著積極地順服神的命令。我們不能只因某人不偷竊、說謊、瀆神、醉酒、淫亂、傲慢或殘暴,就說他是一個真基督徒。他也必須確實地敬畏神、謙卑、尊敬人、溫柔、和平、寬恕、仁愛和愛人。沒有這些積極的品德,他就不是服從基督的律法。 二、真基督徒是聖潔生活成為生活中主要的責任。基督的子民不僅是行善,而且是熱心行善(多二︰14)。神沒有呼召我們懶散度日,而是要為□勤勞作工。所有真基督徒都是耶穌基督強壯忠誠的戰士(提后二︰3)。他們打那美好信心的仗為要持定永生(提前六︰12)。那些在場上賽跑的人都跑,但只一人得獎賞;懶惰怠忽的人雖跑,但達不到得獎的程度(林前九︰24)。真基督徒穿上神全副的軍裝,否則就不能抵擋惡者的火箭(弗六︰13∼17)。他忘記背后的事,而要得在他前面的,朝著目標奮力前進,因為這是唯一的方法,能獲得神在耶穌基督裡從上面呼召來得的獎賞(腓三︰13∼14)。在事奉神時,懶惰就象公然背叛一樣;懶惰的仆人是一個惡仆,將會和公開抵擋神的人一起被丟在外面的黑暗裡(太廿五︰26,30)。 這顯示真實的基督徒是一個勤奮、熱忱和委身于信仰的人。正如希伯來書所言︰「我們愿你們各人都顯出這樣的殷勤,使你們有滿足的指望,一直到底;並且不懈怠,總要效法那些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來六︰11∼12)。 三、真基督徒歷經一切困難,但堅持順服神,直到人生的盡頭。聖經充分地教訓我們真正信心的恆忍;譬如,查看馬太福音撒種的比喻(太十三︰3∼9;18∼23)。 聖經在恆忍的教義中所強調的主要事情,是真基督徒雖遭遇種種困難,仍繼續地相信和順服。神允許這些困難臨到承認自己是基督徒的人身上,為要試驗他們信心的真實性。那時,他們自己以及別人,都明白他們是否認真地與基督同行。這些難題有時是心靈上的,象一種特別誘人的試探。有時困難是外面的,如︰因我們的基督信仰,而受到侮辱、嘲笑、喪失財物等。真基督徒的表記,是雖經歷這些困難,而不為所屈,仍舊忠于基督。 這裡有若干有關這方面的經文︰「神啊,你曾試驗我們,熬煉我們如熬煉銀子一樣。你使我們進入羅網,把重擔放在我們的身上。你使人坐車軋我們的頭,我們經過水火,你卻使我們到豐富之地」(詩六十六︰10∼12),「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經過試驗以后,必得生命的冠冕;這是主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雅一︰12),「你將要受的苦你不用怕。魔鬼要把你們中間幾個人下在監裡,叫你們被試煉,你們必受患難十日。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啟二︰10)。 我承認真基督徒可能變得靈性冷淡、屈服于試探,而犯了大錯。不過他們絕不可能完全疏離到厭惡神、悖逆他,而安心落入憎惡所信的境地。他們永不能采取一種在生命中還有別的東西比神更重要的生活方式,他們絕不會完全喪失與不信世界的區別,或者恢複他們歸信主以前慣常所喜好的事。如果這種情形真發生在自稱基督徒的身上,那就顯示他從未真正地歸向基督﹗「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若是屬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他們出去,顯明都不是屬我們的」(約壹二︰19)。 因此,真實的屬靈情感總是會在基督徒的行為上產生出效果。什么原因?我可以籍我們所已經了解的屬靈情感的本質,來回答這問題︰ 一、真實的屬靈情感在基督徒的行為三有效果,因為它們來自屬靈、超自然和神聖的影響力。當它們有這些無限的力量時,也難怪屬靈情感有這樣實際的影響,如果神住在心裡,他將籍著他運行的大能大力,顯示他是一位神。基督在基督徒的心中並不象在墓中一位死的救主,而是在他聖殿中的一位複活和永活的救主。屬靈情感可能不象別種情感那樣聲色感人,但是它們裡面有這種神秘的生命和能力,感動內心降服于神的旨意。 二、屬靈情感在基督徒的行為三有所表現,因為它們的目標是愛屬靈之事,而非我們的自利。一些人會懷有不健全的基督徒信仰,因為他們用它來尋求自己的利益,而非神的利益。所以他們接受基督教,僅在滿足他們自己利益的范圍內。相反的,一個人若是為了它本身的優美和可愛的本質而接受它,就接受那本質的每一樣東西;他是因為基督教的本身而信奉基督教,這就信奉了基督教的全部,這也是為什么真基督徒能堅忍地操練他的信心。個人的利益可能過不了多久就與基督教信仰沖突,所以因自私動機接受基督教的人,也容易因自私動機而放棄信仰。個人的利益會改變,但基督教屬靈的美麗永不會改變。它是穩固而始終如一的。 三、屬靈情感導致基督徒的行為,因為它們是建基于神聖事物的道德優美。為聖潔本身而愛聖潔,自會引發人實行聖潔﹗這還需要我多講嗎? 四、屬靈情感導致基督徒的行為,因為它們源自屬靈的理解。記住,屬靈的理解是內心的知覺,人籍此知道神聖之事的至高榮美。當我們看見基督至高的榮美和榮耀,我們知道他是值得我們的敬拜、順服,並使我們為他而活。這使我們不顧一切困難去跟隨他,我們無法忽略他,或以別的來替換他。他給我們的感動太深刻了﹗ 五、屬靈情感導致基督徒的行為,因為它們帶來對神聖之事真實性的確信。如果一個人從未確信基督教信仰中的任何真實性,難怪他不能勞苦殷勤認真地實行信仰﹗也難怪他對結果有可能証明是不真實的事,不能承諾堅持順服;反過來說,如果一個人完全確信神聖之事的真實性,這些事將比別的事對他影響更大。為何如此?因為它們有著極大的顯著和重要性。我們若沒有受到這種顯著重大之事的控製影響,就不能全心真誠地信賴。 六、屬靈情感導致基督徒的行為,因為它們總是伴隨著屬靈的謙卑共存。在神前的謙卑會引發出順服,正如驕傲引發出背叛。因此,謙卑比如導致基督徒的行為。 七、屬靈情感導致基督徒的行為,因為它們總是與本性的改變共存。人不會完全改變他們的行為,除非本性有所改變。樹若不好,果子也就不會好,如果不信基督的人想過基督徒的生活,他是在做違反他有罪本性的是。正象向上丟一塊石子,最后必是自然力獲勝,石子又掉落地面。然而,如果我們領受了基督裡的屬天本性,理所當然的,我們能過新的生活,一直到離世。 八、屬靈情感導致基督徒的行為,因為它們會促進一種象基督的性情。在這標題下我提到的品質--愛、謙卑、和平、寬恕、憐憫--都是在履行神第二塊法版的誡命(后六條誡命)。而這主意都是關乎基督徒行為的。 九、屬靈情感導致基督徒的行為,因為它們能使人心軟化,並與基督徒溫柔的靈不可分。真基督徒被軟化的心和溫柔的靈,使他對罪極為敏感。明顯地,這在他生活過程中有著深遠的影響。 十、屬靈情感導致基督徒的行為,由于它們有著完美的和諧與平衡。屬靈情感的和諧與平衡會產生相當的順服,基督徒不會順服神某些命令而忽視另一些。他在生活的每一方面,在各種環境中,和所有時間裡,都決心要成為聖潔。 十一、屬靈情感導致基督徒的行為,因為它們引起內心更深聖潔的渴望。如果讀者翻回第十一章,必能明顯地看見這情形。渴望更深的聖潔不會導致基督徒行為的缺少。 根據這一切,基督徒的行為,顯然是真正歸向主的顯著特式。我愿進一步說,基督徒的行為,對信者自己和對別人,都是歸向基督的所有表記和象征中最主意的一個。 我將在以下兩章,致力闡明此點,以使我們能正確地了解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