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認識神人怎樣才能認識神呢?歸根結柢,如果不是神願意向人顯示他自己,人是不能靠自己去 認識神的。有人想用聰明智慧去認識神,但那是徒勞的,因為智慧不是認識神的正確官能。 聖經上說,「世人憑自己的智慧不認識神。」(哥林多前書1章21節)當初神造人時,曾給人 權力去「治理全地」,並管理地上各種活物,所以神給了人超乎其他受造之物以上的智慧。 聖經也教導說,與人交往要有智慧。可見人的聰明智慧是用來解決人與客觀世界,即人與物 以及人與人之間的問題的。這是智慧的正常功能,但卻不能用來解決人與神之間,即人如何 認識神的問題。因為神本性中的奧秘遠超乎人的聰明智慧之上。聖經從來沒有說,人的智慧 可以測度神的奧秘。神是靈,是萬有的創造者,超乎萬物之上,人只有用心靈和誠實去接受 他,敬拜他,才能與神有直接的交通,認識神。否則,是不可能的。若把神當作理性研究的 對象,就更是大錯特錯。 有兩件事直接妨礙人認識神。第一是驕傲。人在神面前原本出自塵土,人必須如實地承 認自己是受造之物,不是神。人不應高舉自己在神之上。但有些人自命不凡,目空一切。既 不把人放在眼裡,也不把神放在眼裡。這樣的人即使和人交往也難免格格不入,困難重重, 更不必說認識神了。聖經明言,「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彼得前書5章5節) 一個驕傲的人永遠不可能認識神,人如果想認識神,首先必須放下自己的驕傲,以赤子之心 面對神。 第二是罪。人類自始祖亞當犯罪以後就墮落了。罪進入了人的內心,成為人性的一部 分,也可以說,罪已經成為人的第二天性。人世間為什麼會有那麼多罪惡現象?其根源在此。 但人當初被造時是照著神的形象造的,人性中像神的一面(善性、良心)依然存在。這樣, 人的內心就成為善和惡的戰場。中國自古就有人性善惡之爭。孟子認為人性本善,荀子認為 人性本惡。雙方各有一定的事實根據,數千年來相持不下。也有人認為人性本無所謂善惡, 猶如一張白紙,染於蒼則蒼,染於黃則黃。然而如果人的本性果真一白如紙,那麼人世間的 種種蒼黃又從何而來?可見這一觀點於事實無據。實際上已經墮落了的人類,其本性是雙重 的。既有善的傾向,也有惡的傾向;有美好的一面,也有醜惡的一面。平日的彬彬君子,當 環境有變,誘惑當前時,就會一變而為暴徒惡棍。在最近一次洛杉磯的暴亂中,人性的善惡 ,可說表現得淋漓盡至。人內心的這種善惡衝突是一個普遍存在的事實。中國學者一向稱之 為「理欲之爭」,其實乃是善惡是非之爭。不幸的是在大多數情況下,人們並不能「擇善而 固執」,反而如水之就下,在罪惡傾向的支配下隨波逐流,因為這樣做往往最符合自身的利 益,最能滿足個人的私慾。從來不違背良心要求的人是沒有的。如果人們的行為意念從來都 無違於良心,那他根本就感覺不到良心的存在,就如從來不違法的人感覺不到法庭的存在一 樣。每當你感受到良心的告誡時(良心不安),就說明你在某種程度上已經觸犯了良心的原 則。人如果連自己的良心這一關尚且不能通過,又怎能通過神的審判呢?所以聖經上說,「 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馬書3章10節) 一般人之所以不肯承認自己有罪,通常有兩種情況:一是有些人明知自己有罪,但卻不 敢去正視,於是便硬著頭皮一口否認罪的存在,以求用這種掩耳盜鈴的方式自欺欺人。 這種做法在人面前或可收效一時,但在神面前卻是毫無用處,因為神是鑒察人心的。二是有 些人不認為自己有罪,是因他們用大大降低了的人為是非標準來衡量自己的緣故。因此,有 的人非但不覺得自己有罪,反倒認為,比上或有不足,比下則綽綽有餘,因而沾沾自喜。然 而神的標準不同於人的標準,而且遠高於人的標準。例如,聖經上說,恨人就是殺人的。( 約翰壹書3章19節)真正殺人的不多,但從不恨人的能有幾個?又如,通常人們知道姦淫,即 不正當的性關係是罪惡,所以有「不可姦淫」的觀念。但這僅指不正當的行為,而耶穌卻說 ,「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犯姦淫了。」(馬太福音5章32節)這就不僅關乎行 為,更查驗到人的內心。有些人可能沒有姦淫的行為,但有幾個人能說自己從來沒有淫念呢 ?更不必說現今有很多人甚至對種種邪淫的行為也不以為非,反以為是,並美其名曰「性解 放」。如此等等。可見人的標準是多麼靠不住。人因為長期遠離神,長期忽視、甚至壓抑良 心的聲音,良心就會變得麻木、低沉,對諸般的罪惡也就漸漸失去了感覺,以致離正確的道 路愈去愈遠。然而人的這種自我縱容,並不能改變人在神面前乃是罪人的事實,因為最高的 審判者是神,不是人。 如果我們一般地談到人類社會的醜惡和黑暗,大概不會有太多的人持異議,但一旦涉 及各人自己,則大多數人就不願承認自己有罪,似乎個個都是出污泥而不染。然而如果大 多數人都真正潔身自好,則整個社會就不會如此敗壞。這說明多數人在衡量自己和別人時, 常常有雙重的道德標準,嚴於責人而寬於律己。然而神決不偏袒任何人。 退一步說,即使以人為的標準衡量,人們也沒有理由自滿。常言道,「人非聖賢,孰 能無過?」意思是除聖賢之外,誰都會有罪過。但聖賢是否就能無過呢?看來即使是那些 被目為聖賢的人也不敢以此自許,他們只是說,「君子之過,如日月之蝕,過則不憚改」。 這就是說,即使聖賢也並非無過,只是比較勇於改正而已。例如按人的道德標準,人都應孝 敬父母,所謂「人而不孝,不如禽獸」。但神之於人,崇高、尊榮、權能和恩惠遠過於父母 之於子女。對於生身的父母,人尚且必須孝敬父母,以報其養育之恩,那麼對於創造天地萬 物,並賜給人生命氣息的神,人豈不應當更加敬重和感恩嗎?然而很多人對於這位至高的神 卻既不尊敬,也不感謝,有人甚至口出惡言,恣意侮慢,乃至根本否定神的存在,這豈不是 比不孝父母更為嚴重的罪過嗎?背叛神,乃是人類最根本的罪,所有其他的罪都是由此衍生 而來。 罪是人接近神最大的障礙。人不能諱疾忌醫。人如果想走向神,認識神,必須先解決罪 的問題。罪的問題不解決,人不可能見神的面,因為神聖潔的光焰將使罪人化為灰燼。同時一 個有罪的人也不願意面對神,正如一個犯人不願面對法官一樣,罪使人遠離神。我們常常看 到,一個人不願意承認神的存在,往往並不是因為他有了太多的科學知識,而是因為他的良 心在神面前有虧。怎樣才能使罪的問題得到徹底解決呢?神作為慈愛的天父,固然無時不在 準備接納回頭的浪子,但作為至高的審判者,神卻不能無視或姑息人的罪惡,他並不能對浪 子的罪置若罔聞。唯一能使神的慈愛和公義並行不悖的兩全之道,是神自己為那個無以自救 的浪子之一切罪孽付出必須的代價。罪的代價就是死,所以神自己為人類付出了死的代價。 那就是差遣他的獨生子─耶穌基督來到人間,成為人的樣式,並為人的罪釘死在十字架上。 耶穌的死滿足了神的公義,也成全了神的慈愛。所以耶穌在十字架上臨斷氣之前說「成了」 (約翰福音19章30節)在舊約時代,人犯了罪,就將一隻無殘疾的牛或羊獻在祭壇上,為自 己贖罪。但那不過是一個象徵,因為牛羊的血並不能使人的罪得赦。(西伯來書4章10節)那 事實本身乃是耶穌為人的罪而流血,唯有神兒子耶穌的血才能使人的罪得赦。所以聖經上說 耶穌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翰福音1章29節)神使那無罪的耶穌基督為人的 罪而死,因而使一切因信而接受耶穌基督為自己救主的人,罪得赦免,同時在神面前因耶穌 基督的血被稱為義,得以坦然無懼地進到神面前,得享神的慈愛,免於永遠的沉淪。這是一 切世人得蒙赦罪,認識神並成為神兒女的唯一道 路。聖經上說,「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 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 生。」(約翰福音3章16節)又說「除他(耶穌基督)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 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使徒行傳4章20節)除了神兒子耶穌之外,世界上 沒有任何別的人能夠使人的罪得赦。如今,相信耶穌基督,接受他為自己的救主,是人認 識神並成為神兒女的必由之路。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 人能到父那裡去。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約翰福音14章6-7節)所以相信耶 穌基督是人認識神的惟一道路。 神的救恩,不僅在消極方面叫人因信耶穌而使罪得赦,更重要的是使一切相信耶穌的 人都得重生,得著神永遠的生命。這便是「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的涵義。 耶穌為人的罪死了,但他的死和世人不同。世人的死是由於定命,人人必有一死,而且死 對眾人而言是一條不歸路,有去無回。普天之下,所有人的生命一概始於母腹而終於墳墓 ,無一例外。唯獨耶穌與眾不同,他為人的罪被殺而死,但他卻又從死中復活了,因為他 的生命並不被死所拘禁。耶穌在受難節那個星期五下午三時左右死亡,然後被安放在石頭 鑿成的墳墓裡,墓門被封固,而且有羅馬兵丁看守。但他卻在第三天,即星期日的天亮以 前復活了,留下一座空的墳墓。這件事不但記載在聖經裡,在差不多與耶穌同時的猶太大 歷史學家約瑟夫的著作中也提及此事。死而復活,是耶穌的死與眾人不同之處,也是基督 教與所有其他宗教不同之處。釋迦牟尼,他的「佛骨」至今猶在,一部分且曾被迎進中國 。莫罕默德死了,他的墳墓也至今仍在。他們都沒有復活。唯獨耶穌的墓是空的,因為他 復活了。當耶穌受難而死時,他的門徒曾大失所望,在猶太人的迫害下,灰心喪膽,四散 奔逃,最主要的門徒彼得、約翰等也都逃歸故里,重操舊業,打魚去了。但耶穌復活以後 ,經過多次向他的門徒顯現,讓他們親眼看見他不但已經復活,而且活著升天。這件事給 他的門徒以莫大激勵,徹底改變了他們的精神面貌,由原來膽怯喪氣的消極狀態,一變而 為完全不畏權勢,不顧性命危險,果敢不屈地見證耶穌復活,到處宣揚相信耶穌而得救的 福音。唯其如此,這福音才得以傳遍天下,直到地極。耶穌最初的十二個門徒中,除叛徒 猶大以外,其餘的人全部為耶穌基督殉道而死。為什麼能這樣呢?正因為他們從耶穌的復 活中看見了永生,看見了耶穌勝過了死亡的權勢。死,不再是有去無回的可怕結局,而是 復活的前奏。因為耶穌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 」(約翰福音11章25節)因為凡相信神兒子耶穌的人,都有了神永遠的生命。有人會問, 難道得蒙赦罪,並得著神生命的路竟是如此簡單麼?是的,確實如此簡單。然而這件事之 所以如此簡單,乃是因為神自己已經為此付出了最高代價的緣故,這代價就是神獨生子耶 穌的血。因此,才不需要人自己去修行積德,以成正果;不需要人手持刀劍,流血立功, 以求自己升天;更不需要金錢和才能去換取。神已經為人準備了全備的救恩,只等著人用 信心去接受。這才是神所給人的真正的福音。 對於神的存在,對於耶穌基督所成就的救恩,世人爭論很多,令人莫衷一是。解決這 一難題的關鍵方法就是禱告。到底有沒有神?耶穌的救恩是否真實可靠?只要你肯禱告, 是非真假一試便知。如果沒有神,如果耶穌的救恩不可靠,那麼禱告就沒有用;但如果你 禱告了,而且神果然聽了你的禱告,神在耶穌基督裡所成就的救恩果然臨到了你,那麼一 切問題便迎刃而解,你也就不需要別人再給你證明什麼。聖經上說,「你們祈求,就給你 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路加福音11章9節)只要你肯放下一切的驕 傲,在神面前俯伏下來,以真誠的心靈,呼求主耶穌的名,求他赦免你一切的罪,悔改並 接受耶穌為你的主,你就會立即體驗到生命的改變,立即得享赦罪的平安和來自神的喜樂 。如果你真的這樣做了,卻仍然得不到神所應許的救恩,那責任就不在你,你盡可仍然走 你原來的路,並不損失什麼。但我深信這樣的事從來不曾發生過,今後也不會。因為神是 信實的,他的話永不落空。 既然神已經以極重的代價,為我們開了這條又新又活的路 ,叫一切相信耶穌的人都可以得救,成為神的子女,我們還有什麼理由拒絕呢?相反,如 果我們竟然忽略了這麼大的救恩,當有一天來到至高者的審判台前時,還能以什麼理由為 自己開脫而逃罪呢?現在救恩的門仍然向一切願意相信的人敞開著,凡是願意的人都可進 去。每個人必須作一個嚴肅的決定:究竟要不要接受這位永生的神?人或是接受耶穌基督 而走向神永遠的生命;或是當面拒絕他以致錯過這莫大的救恩而走向永遠的沉淪。二者必 居其一,何去何從,僅在你一念之間。 我衷心期待你選擇神永遠的生命,不要因循延誤,錯過神的救恩。 親愛的讀者,你讀過此書信之後,如誠心樂意接受主耶穌作你的救主,則請進入你的內 室,關上門,謙卑地跪下來,莊重而誠懇地向主耶穌作一個禱告,下列禱文可作參考。 主耶穌,你是神的兒子,你降世為人,為要拯救罪人,我感謝你如此愛我。今天我求 你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用你在十字架上流出的寶血洗淨我一切過犯罪惡。我衷心向你 悔改,真誠地接受你作我的救主,相信你必將永生賜給我,我願一生尊你為聖,遵行你的 話,同時也求你拯救我的全家。 求你因你的聖名垂聽我的禱告,阿們。 倘若你讀過此書之後,雖然有意相信,卻還有一些問題不能解決,以致尚不能決定, 則請你藉禱告將你的問題告訴主耶穌,求他幫助你,下列禱文可作參考。 耶穌基督啊!看了這書信,我還是將信將疑。一方面我確實承認人生短暫,虛空而痛 苦,同時也深感我是個罪人。我願意接受你作我的救主,使我的罪得潔淨。可是我思想中 尚有種種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如今我把問題坦誠地告訴你,求你賜恩幫助我,賜給我信 心,拯救我一家。 我真誠的禱告,求你因你的聖名垂聽,阿門。 (阿門一詞常在禱告終了時用,表示誠心所願。) 末了,盼望你經常參加查經班,和附近信仰純正的教會的禮拜和聚會,進一步追求。 (俞崇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