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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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摘耶路撒冷的罪 |
| 1 | | 這叛逆、污穢、欺壓人的城有禍了! |
| 2 | | 她不聽話,也不受管教;她不倚靠耶和華,也不親近她的 神。 |
| 3 | | 城中的領袖都是咆哮的獅子,城中的審判官是夜間的豺狼,甚麼都不留到早晨。 |
| 4 | | 城中的先知都是輕浮詭詐的人;城中的祭司褻瀆聖物,違犯律法。 |
| 5 | | 耶和華在城中是公義的,決不行不義的事;他每日早晨都顯明公正,永不止息。不公義的人卻不知廉恥。 |
| 6 | | 我耶和華已經剪除列國,他們的城樓被毀;我已經使他們的街道荒涼,以致杳無人跡;他們的城市荒廢,以致無人存留,無人居住。 |
| 7 | | 我說:“她定要敬畏我,接受管教。”這樣,她的住所必不會照著我原定對她的懲罰被剪除。可是他們殷勤行惡,敗壞了自己一切所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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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路撒冷必蒙拯救 |
| 8 | | 耶和華說:“因此,你們要等候我,等候我起來指證的日子,我已經決定集合萬邦,召聚列國,把我的盛怒,就是我的一切烈怒,都傾倒在他們身上;因為全地都必被我的妒火吞滅。 |
| 9 | | 那時我要使萬民有潔淨的嘴唇,他們全都可以呼求耶和華的名,同心合意事奉耶和華。 |
| 10 | | 敬拜我的人,就是我所分散的人,必從古實河外而來,給我獻上禮物。 |
| 11 | | 到了那日,你必不因你背叛我所作的一切感到羞愧,因為那時我必從你中間除掉那些自高自大的人。在我的聖山上,你必不再高傲。 |
| 12 | | 但我要在你中間留下謙虛卑微的人;他們必投靠耶和華的名。 |
| 13 | | 以色列的餘民必不再行不義,也必不說謊;他們的口裡也沒有詭詐的舌頭。他們吃喝躺臥,沒有人驚嚇他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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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樂之歌 |
| 14 | | 錫安的居民(“居民”原文作“女子”)哪!你們要高歌。以色列啊!你們要歡呼。耶路撒冷的居民哪!你們要滿心歡喜快樂。 |
| 15 | | 耶和華已經除去你們的刑罰,趕走你們的仇敵。以色列的王,耶和華在你們中間,你們必不再懼怕災禍。 |
| 16 | | 到了那日,必有人對耶路撒冷說:“錫安哪!不要懼怕;你的手不要下垂。 |
| 17 | | 耶和華你的 神在你中間,他是施行拯救的大能者,必因你歡欣快樂,必默然愛你,而且必因你喜樂歡唱。” |
| 18 | | “那些屬你,為了切慕大會而憂愁的人,他們擔當了羞辱;我必招聚他們。 |
| 19 | | 看哪!那時我必對付一切苦待你的人;我必拯救那些瘸腿的,聚集那些被趕散的;在全地受羞辱的,我必使他們得稱讚,有名聲。 |
| 20 | | 那時我必把你們領回,那時我必把你們齊集;我使你們被擄的人歸回的時候,必在你們眼前,叫你們在地上的萬民中得稱讚,有名聲。”這是耶和華說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