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 |||
以法蓮和瑪拿西的分地 | |||
1 | 約瑟的子孫抽籤所得的地業,是從靠近耶利哥的約旦河起,到耶利哥東邊的水泉,經過從耶利哥上去的曠野,進到在山地的伯特利; | ||
2 | 又從伯特利到路斯,經過亞基人的境界亞他綠, | ||
3 | 又向西下到押利提人的境界,去到下伯.和崙和基色的境界,直通到海。 | ||
4 | 約瑟的兒子瑪拿西和以法蓮,也得了他們的產業。 | ||
5 | 以下是以法蓮人按著家族所得的境界:他們的產業在東方的疆界,是亞他綠.亞達,直到上伯.和崙。 | ||
以法蓮支派的分地 | |||
6 | 向西伸展到北面的密米他,又向東繞到他納.示羅,經過雅挪哈的東邊; | ||
7 | 從雅挪哈下到亞他綠,又到拿拉,和耶利哥接壤,伸展到約旦河; | ||
8 | 又從他普亞向西行,到加拿河,直通到海;這就是以法蓮支派按著家族所得的產業。 | ||
9 | 此外在瑪拿西人的產業中,還有些城鎮分給以法蓮人的,這些城鎮都包括屬於它們的村莊在內。 | ||
10 | 可是他們沒有把住在基色的迦南人趕走,於是迦南人住在以法蓮中間,直到今日,成了作苦工的奴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