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
新約
耶利米書
第三十二章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耶利米被囚
 1 猶大王西底家第十年,就是尼布甲尼撒第十八年,從耶和華那裡有話臨到耶利米。
 2 那時,巴比倫王的軍隊正在圍困耶路撒冷,耶利米先知被囚禁在猶大王宮中衛兵的院子裡。
 3 因為猶大王西底家把他囚禁起來,說:“你為甚麼預言:‘耶和華這樣說:看哪!我必把這城交在巴比倫王的手中,他必攻取這城;
 4 猶大王西底家必不能逃脫迦勒底人的手,他必交在巴比倫王的手中;他們必面對面彼此說話,眼對眼互相對看。
 5 巴比倫王必把西底家帶到巴比倫去;西底家必留在那裡,直到我眷顧他的時候(這是耶和華的宣告)。即使你們和迦勒底人作戰,你們必不能戰勝’?”
 
耶利米奉命買哈拿篾之田
 6 耶利米說:“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
 7 ‘看哪!你叔叔沙龍的兒子哈拿篾必來見你,說:請你買下我在亞拿突的那塊田地,因為你有近親的權利和義務去買那田地。’
 8 我叔叔的兒子哈拿篾果然照著耶和華的話,到衛兵的院子裡來見我,對我說:‘請你買下我在便雅憫境內亞拿突的那塊田地,因為你有那產業的繼承權,以及近親的權利和義務;請你把它買下吧。’於是我知道這是耶和華的話。
 9 我就向我叔叔的兒子哈拿篾,買下了在亞拿突的那塊田地,稱了一百九十三克銀子給他。
 
把田契交給巴錄
 10 “我在契約上簽了名,把契封好了,又請了證人作證,就用天平把銀子稱給他。
 11 然後我取了買賣契約,一份是封好的,一份是沒有加封的,上面都有各種細則和條件。
 12 當著我叔叔的兒子哈拿篾眼前,當著那些在買賣契約上簽名作證的人眼前,以及當著所有坐在衛兵院子裡的猶大人眼前,我把買賣契約交給了瑪西雅的孫子、尼利亞的兒子巴錄。
 13 我當著這些人眼前吩咐巴錄說:
 14 ‘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這樣說:你要拿這兩份買賣契約,就是那封好的和沒有加封的,放在一個瓦器裡,使它們可以長久保存。
 15 因為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這樣說:將來在這地必再有人買房屋、田地和葡萄園。’
 
耶利米之禱告
 16 “我把買賣契約交給尼利亞的兒子巴錄以後,就向耶和華禱告,說:
 17 ‘主耶和華啊!你看,你曾用大能和伸出來的膀臂創造了天地;在你並沒有難成的事。
 18 你向千萬人施慈愛,又把父親的罪孽都報應在他們的兒女身上。你是偉大、有能力的 神,萬軍之耶和華是你(“你”原文作“他”)的名。
 19 你的計劃偉大,你的作為滿有能力;你的眼睛睜開,察看世人一切所行的,要照著各人的行為,和各人所作的事應得的結果來報應各人。
 20 你曾在埃及地行神蹟奇事,你在以色列和全人類中間直到今日也是這樣,使你自己得了名聲,好像今日一樣。
 21 你曾用神蹟奇事、有力的手、伸出來的膀臂,和大而可畏的事,把你的子民以色列從埃及地領出來。
 22 你把這地賜給他們,就是你向他們列祖起誓,要賜給他們的流奶與蜜之地。
 23 他們進去,得到這地為業,卻不聽從你的話,也不遵行你的律法;你吩咐他們行的一切事,他們都沒有行,因此你使這一切災禍臨到他們身上。
 24 看哪!敵人已經迫近,築壘攻取這城。這城要因刀劍、饑荒和瘟疫的緣故,交在攻擊他們的迦勒底人手中;你所說的都實現了,你也親眼看見了。
 25 但主耶和華啊!是你對我說:“你要用銀子買下那塊田地,請證人作證。”其實這城已經交在迦勒底人的手中了。’”
 
民必被擄、城必被毀
 26 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
 27 “看哪!我是耶和華,是全人類的 神;在我有難成的事嗎?
 28 因此耶和華這樣說:‘看哪!我必把這城交在迦勒底人的手中,交在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手中,他必攻取這城。
 29 攻打這城的迦勒底人必進來,放火燒城,城中的房屋都必燒光,因為這城的居民曾在那些房屋的屋頂上向巴力燒香,向別神澆奠祭,惹我發怒。
 30 事實上,以色列人和猶大人自幼以來,就專行我眼中看為惡的事;以色列人的手所作的,無不惹我發怒。’這是耶和華的宣告。
 31 ‘因為這城自從建造的那天,直到今日,都不斷惹起我的怒氣和烈怒,以致我要把她從我面前除掉。
 32 這是因為以色列人和猶大人的一切惡行,就是他們和他們的君王、領袖、祭司、先知,以及猶大每一個人和耶路撒冷居民所行的,都惹我發怒。
 33 他們以背向我,不以臉向我;我不斷教導他們,他們卻不肯聽從,不接受管教;
 34 竟把他們可憎的偶像安放在稱為我名下的殿中,污穢了這殿。
 35 他們在欣嫩子谷中,建造了巴力的邱壇,使自己的兒女經火獻給摩洛。這不是我吩咐的,也沒有在我心裡想過;他們竟行了這可憎惡的事,使猶大犯罪。’
 
回歸故土的應許
 36 “論到這城,就是你們說:‘因為刀劍、饑荒和瘟疫的緣故,交在巴比倫王手中的’,現在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卻這樣說:
 37 ‘看哪!我曾在怒氣、烈怒和大忿怒中,把以色列人趕逐到各地,將來我必從那裡把他們招聚出來,領他們回到這地方,使他們安然居住。
 38 他們必作我的子民,我也必作他們的 神。
 39 我要使他們有同一的心志和同一的行為,終生敬畏我,使他們和他們的子孫都得到福樂。
 40 我要和他們立永遠的約,我必不離開他們,必使他們得到福樂;我也必把敬畏我的心賜給他們,使他們不會離開我。
 41 我必喜歡他們,使他們得到福樂;我必全心全意、真誠地把他們栽種在這地上。’
 42 “因為耶和華這樣說:‘我怎樣使這一切大災禍臨到這人民,我也必照樣使我應許他們的福樂臨到他們。
 43 你們說:“這地荒涼,沒有人煙,也沒有牲畜,是交在迦勒底人手中的。”但將來在這地上,必有人買賣田地。
 44 在便雅憫地,在耶路撒冷周圍的各處,在猶大各城,以及在山地、高地和南地的各城,人必用銀子買賣田地,在地契上簽名,把契封好,又請證人作證;因為我必使他們被擄的人歸回。’”這是耶和華的宣告。
BackTopNext